按照经国务院同意的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7〕68号)国家对职业资格实行清单式管理,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,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。
2021年版《国家职业资格目录》共包含72项职业资格,其中,专业技术人员59项(准入类33项,水平评价类26项),技能人员13项。目录内这72项职业资格均明确了实施部门或单位,除此之外,任何机构或单位均不得再自行设置实施职业资格,包括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
经办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委托关系,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以依法通过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等途径确认。
接受用人单位委托招聘外国人的,应当符合《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规定。